为了在后续行政环节规范进出口减免税货物的申报,确保企业对已进口的减免税货物办理相关通关手续,按照标准化通关作业和海关减免税后续管理计算机管理系统(H2000减免税后续管理系统)的要求,编制免税货物后续管理通关申报表,现对免税货物后续管理通关申报表填写如下要求:
一、减免税货物退运出口,报关单记录号栏应填写同意减免税货物退运证明的编号;监管方式一栏应填写4561(退货),深圳海运买单报关可以联系一下当地的报关行,
《减免关税退货批准证书》的编号规则为: RT + 4位现场海关编码 + 2位年份编码 + 4位序列号,深圳报关行有很多,但是我们在选择的时候一定要选择专业的报关行,RT 为进口货物减税和免税同意退还证书代码。
二、免税商品进口时,报关单的备案编号栏应填写《免税商品通知书》编号;监管方式栏应填写9700(后续纳税)。
《减免税管理货物进行补税通知书》编号规则为: RB+4位现场通过海关程序代码+2位年份数据代码+4位顺序号。RB为减免税过程中货物补税通知书以及代码。
三。进口(转让)免税货物的结转,应当在报关文件编号栏内填写进出口货物免税证明书编号; 有关备案编号栏内填写减免关税货物结转申请的《进口货物结转免税联系函》编号。
对应结转出口(转出),报关单记录号栏应填写“减免税进口货物联系单”编号;监管方式一栏应填写0500(设备结转减少);相关记录编号栏应填写与出口(转出)报关单对应的进口(转入)报关单编号。相关报关单栏应填写相应的进口(转)报关单编号。
《进口减免税货物结转联系函》的编号规则为: Rz + 4位现场海关编码 + 2位年份编码 + 4位序列号。RZ 为免税进口货物结转联系代码。
四、报关单的其他栏目要求,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报规范》(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34号)的规定执行。
五、本次对减免税货物进行后续企业管理报关单填制的规范发展要求,自海关减免税货物后续教育管理人员业务活动纳入海关H2000减免税后续资源管理控制系统安全管理之日起实施。鉴于按照国家有关研究工作的安排,海关H2000减免税后续经营管理会计系统将分批陆续在各直属海关投入资金使用,因此,具体的实施日期由各直属海关提前对外公布。尚未将减免税货物后续财务管理公司业务纳入H2000减免税后续风险管理服务系统工程管理的海关,其关区范围所涉及的有关报关单填制仍按现行法律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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