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缴款单中的完税价格是否含税?

进口中国海关企业增值税缴款书上的完税价格为不含税销售价格.
许多企业的财务人员在确认进口货物的采购成本时,用海关增值税纳税凭证来确认进口货物的采购成本是不正确的,UPS买单报关通常需要提供: 入仓单,箱单,发票以及产品图片(便于拓普报关行更好地归类) ,原因如下:
1.海关对进口货物征收关税时,是以到岸价格为基础的,即货物的成交价格加上货物到达中国境内输入地之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和保险费,深圳空运买单报关可以找专业的报关行,以快速解报关问题,如果交易方式不是CIF,比如FOB或者CFR,就要核实进口的运费和运输保险费要并入完税价格征收进口税。所以增值税缴款书上的完税价格不等于进口货物的进价。
2.海关对进口货物征收进口关税时,如果价格以外币计价,海关应当按照计算的汇率将纳税价格折算成人民币,折算汇率为中国银行在海关月份上月第三个星期三(假日延长至第四个星期三)的外汇兑换率。在一般情况下,我们会在进口月份的第一天记录汇率,因此付款单上的应课税价格会与实际情况不符。
综上所述,进口企业不应以缴款书上的完税价格为基础确认采购成本,而应以进口商业发票和进口报关单上显示的总价为基础,按照进口当月1日的外汇中间价(部分企业采用付款当月或付款当日的汇率),将进口支付的关税和消费税确认为采购成本。至于增值税缴款书显示的完税价格,只作为计算进口增值税的依据,不用于确认货物成本。
另外,进口后所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如报关费、港杂费、运至仓库前发生的运费等,采用小企业财务会计信息准则的商贸物流企业,直接记期间进行费用;采用小企业会计工作准则的生产技术企业和采用传统会计行为准则的企业,需要并入库存商品经济成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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